信息动态

首页 - 信息动态 - 通知公告
学院新闻 通知公告

艺术学院推荐2023届优秀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 2022-08-24 浏览次数: 作者: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激励本科学生刻苦学习和训练、改革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方式的重要措施。为做好此项工作,艺术学院根据《成都体育学院推荐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成体院〔2022〕225号文件(文件详见网址:http://jw.cdsu.edu.cn/ReadNews.aspx?id=7633),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参加推免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学生)。

2、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过硬、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4、品行表现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秀。前三年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排名原则上为全校同专业年级前四分之一。必修、限制性选修课程无因考试不及格而补考,任意选修课程无因补考不及格而重修。

6、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学生须获省级舞蹈大赛三等奖及以上。

二、推荐名额分配

推免生名额待教育部下达各校指标后确定(预计9月初)。名额分配基本原则如下:

(一)以学院为单位,按当届毕业学生人数比例确定基础名额,增量名额向国家急需的学科领域、学校优势重点学科、专业建设、体育竞赛成绩突出和人才培养成效明显的学院适当倾斜。鉴于同一专业分属不同学院,根据综合测评成绩按同专业统一排序后,名额分配至相关学院。

(二)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复学学生申请推免的名额不单列,占用各学院推荐指标。

三、推荐方式

(一)综合测评计算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的要求,须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综合测评计算方式如下:

综合测评成绩=前三年专业课程平均成绩+综合素质成绩

具体计算方式见附件2,专业课程包括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限选课程,不包括任选课程;综合素质成绩包括科研能力、专业竞赛获奖和社会工作三个方面。

(二)参加国(境)外校际交流项目学业成绩的认定

学院应在国合处和教务处/实验管理处的指导下,结合实际情况对参加过国(境)外校际交流项目学生在交流期间所获得的课业成绩、学分进行合理认定。

(三)科研成果认定方式

1)学院对申请者所有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成立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对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科研竞赛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者,该成果不予认定。

2)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

3)如果有指导教师署名的成果,须由指导教师签字确认该成果主要由第一作者学生完成。

4)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四)排名方式

学院对学生综合测评成绩进行排名,按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推荐名单。综合测评成绩相同的,依次以学业成绩、综合素质成绩予以排名推荐。

四、推免工作日程安排

(一)8月24日前,制定《艺术学院推荐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含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推荐工作方案、竞赛与展演加分细则)。

(二)8月19-28日,组织学生开展报名工作,具备推荐资格的学生上交相关材料(纸质档、电子档,(填写申请表(附件1)、成都体育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评价表(附件2)、科研成果认定审核表(附件3),并附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社会工作、科研能力等证明以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见附件5。)证书需原件。另,所有拟推荐学生须提交成绩单的电子文档(教学运行科盖章,仅限pdf 格式,以“学院_证件号码_姓名.pdf”格式命名)。

(三)9月1-9月2日,学院遴选工作组根据相关条件审核拟推免学生材料。

(四)9月3日,学院将推荐汇总表和学生申请材料报推免生工作小组办公室。

(五)学院按照学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免试研究生的拟推荐名单。9月5-7日,拟推荐名单和学生综合评价成绩(在艺术学院网站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9月8日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六)其它未尽事宜以《成都体育学院推荐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精神为准。

(七)本工作方案由艺术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五、组织机构

成立艺术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实施学院的推荐工作。

长:邱建钢(艺术学院党委书记)

副组长:张皓(艺术学院党委副书记)

员:刘欣、李韵葳、石若辉、郭睿段增光、左溢、王玥

艺术学院党委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28-85070628

 

 

 

 

 

   成都体育学院艺术学院

                                              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